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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8-08 16:14:36
 
关于“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农宣发[2007]7号
 
各市、县委,省直工委:
 
    按照我党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我省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已按计划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在八月三日召开的六届一次常委会上,对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部署启动了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的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学习教育阶段,时间为2007年8月~2008年2月,目前大致的安排为:
    一、政治理论学习。
    重点学习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治国理念;
    3、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4、国家的法律、法规;
    5、多党合作理论、我国的政治制度;
    6、党史、党章;
    7、中共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8、我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各市(县)委和省直工委要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汇报学习情况。
 
     二、全省宣传干部培训(初步定在11~12月)。
 
     三、根据形势需要,原定的全省宣传思想工作暨多党合作理论研讨会改为全省思想建设与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研讨会(初步定在11~12月)。
    研讨会的主题为“继承和发扬我党老一辈领导人的优良传统,切实搞好政治交接”,请各市委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总结交流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的经验,并组织党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于10月15日前报省委宣传处(包括年初下发的多党合作论文)。
 
     四、优良传统教育。
     各级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瞻仰革命遗址、革命圣地,参观事迹展览、伟人故居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优良传统教育。
 
 
                       二00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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