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加强我关于加强我省中医药研发 健全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5-03-04 00:00:00 关于加强我省中医药研发 健全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的建议
姚守拙
我省中医药的研究和开发能力比较强,已形成了以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南中医学院、中南大学及部分中药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中药新药研究群,新药开发的数量和水平居全国第6位。但我省研发的新药就地转化率很低,90%以上流向外省,如湖南省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研制的新药近几年100%流到了外省,其中80%流向了广东省。造成科研成果外流的主要原因是:一、研究单位经费短缺,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将初步成熟的成果低价卖出;二、中试的经费和设备短缺,实验成果难以及时放大;三、我省研发标准化程度低,随着GLP(药品非临床实验管理规范)和GCP(药品临床实验管理规范)的实施,我省因缺乏完全符合GLP的实验装备,新药开发受到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我省医药研发人员的劳动成果,将我省中医药的研发能力进一步转化为我省中药产业的发展动力,必须在加强医药研发的同时,健全我省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为此我们建议:
(1)创建新药研究开发专项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资助从源头上创新的新药开发和中药资源的研究开发,特别要重点扶持能拉长我省医药产业链、带动医药产业发展的新药。可根据新药创新难度、适用病种等因素,采取阶梯式、滚动式的运作模式。
(2)以湖南省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组织有关单位协作,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实验室即GLP实验室,以获取中药新药研发的许可证,并应对GLP、GCP实施后带来的挑战。
(3)重点支持省中医药研究院和省医工所等研究机构。大力支持以中南大学为主的生物技术医疗产品的研究开发、由姚守拙院士牵头的中药标准化研究和中药有效物质标准制定、省中医药研究院主持的中药超微饮片研究等重大科研课题。
(4)加强对我省民族医药的开发研究,重点要支持瑶药、侗药和土家族药的研发,并要通过勤汇报、勤宣传、勤试验,把我省的民族医药像藏药、苗药一样,开发出来,推介出去。
(5)大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开发体系。政府的财政性科技支持应各有偏重,应用性技术开发应以企业为主体,主要面对企业招标。同时,政府要做好制药企业与科研单位的沟通搭桥等协调工作,提高成果的就地转化率,并鼓励企业支持改善科研单位的研发条件,提高其研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