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农工党湖南省委员会>履职建言>建言献策

[政协提案]关于加强对医院医疗收费监管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5-03-04 00:00:00
 
              关于加强对医院医疗收费监管的建议
 
                     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近年来,城乡居民平均一次住院费用,相当于一个居民一年的总收入,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已超过大多数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且已成为一部分人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导致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原因除药品虚高定价、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众所周知的原因外,还存在着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比照收费等弹性收费和隐性收费的乱收费现象,这些现象不仅反映了当前医疗机构一些体制,管理等深层次的问题,还表现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的缺位、越位和不到位,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政府和医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我们建议应加强对医院医疗收费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止医院的乱收费。
  
    一、加快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办管不分的现状。加快办医模式由单一公有制向多体制、多模式转变,加快建立权责明晰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可使医院收费管理进入市场化运作模式,从而真正解决医疗收费上存在的许多弊端。
 
    二、进一步加大医院收费项目审批改革的力度。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虽然对当前我国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作了一个基本的规范,但针对当前医疗收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制定相应配套的规定,并要进一步细化和使其更具操作性,对收费项目和价格的审批程序也应进一步规范,并要采取听证等方式公开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从而使收费标准更体现民众的意愿。
 
    三、理顺医疗收费监管体制,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目前医疗收费的监管主要是在物价部门,而物价部门由于缺少医学专业相关知识的人员,对医疗行业特殊性的认识和在监管上也多只从表面上去进行检查监督,对一些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比照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因为专业知识的局限,无法证实其是医疗过程中所必须产生的费用或是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因此,应建立一支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物价监管能力的人员组成的队伍,承担医疗收费的监管职责。为便于医疗收费价格审批与监督职能分离,从事医疗收费监管的人员应与物价审批机构分离。另外,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执法能力和水平,从而有利于加大对违反物价政策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建议将医疗收费的监管职责交卫生监督部门。
 
 
精彩专题
  • 农工党湘潭市一医院支部组织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观影活动

  • 农工党郴州市桂阳活动组赴邓华故居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 最新推荐
    热点排行

    版权所有: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70号 邮编:410007 联系电话:0731—88880686
    湘ICP备05019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