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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医院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5-03-04 00:00:00
 
               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医院
 
                   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民营医院是指民间资本投资的医院。目前,据我省长沙、益阳等7个市统计,有较大规模的民营医院17家(不含旺旺医院),总投资约3.6亿,床位1195张,年门诊人数24万余人次,每年收入约1亿元。民营医院为社会提供了一定水平甚至是比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使普通民众有了更多的选择,特别是在社区医疗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国家在医疗市场方面政策和法律的缺位,以及对医疗资源配置政策的不明确性,使民营医院的发展和生存受到了很大制约。为此,我委就如何扶持和发展我省的民营医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环境。将民营医院纳入卫生行政机关的管理范围,在税收、卫生市场资源的分配,收费标准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
 
   二、纠正在行政执法中的歧视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民营医院执法中随意性大,而且没有统一的执法尺度。在卫生监督执法上,省、市、区几级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在执法范围和违法认定、处罚上对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采取不同的标准。这些现象,直接束缚了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三、新闻媒体在对医患关系的报道上要采取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的做法,对医患纠纷不轻易做负面报道,给民营医院在纠纷的处理和工作环境上创造一些较为宽松的条件。
 
   四、保证民营医院人才引进渠道的畅通。目前由于医生受执业地点的限制,对于引进优秀人才,公立医院很容易办理变更手续,但民营医院就非常难,原单位可以自己限制,还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限制;另一方面,对于新进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档案的接受部门有诸多限制性规定,这些规定,限制了民营医院人才的引进。同时,在职称评定和晋升方面对民营医院也缺乏相应规定,民营医院的医护人员难以参加职称评定。
 
   另外,政府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也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民营医院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同时,也要加强自律,特别是要克服投资人的短期行为;对某些民营医院发布虚假、夸大广告,雇用医托等非法经营手段要严肃处理,多管齐下,使我省民营医院尽快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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