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2-09 11:33:15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的建议
岳阳市政协副主席 李为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目前,参政议政主要是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者其他形式向党政机关反映意见建议。近几年。参政议政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尤其是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这两种最基本的形式充分发挥了作用,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以贯彻中央和国家以及地方领导机关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设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的政协的两项非常重要的职能,相比较而言,人民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方面尚有待进步、加强。为此,建议:
一、在政治协商方面:
(一)各级党政领导要更加重视政治协商,树立协商的意识。因为政治协商双方主体中党政是主体、政协是客体。要求主体要主动、客体不被动,而现在多数情况恰好相反。只有党委政府“真”(愿意)协商,政协才能“乐”于协商。协商要有计划,使政协的协商活动纳入党委设立的工作计划。在全局中有安排,有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使协商中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决策的内容。
(二)政协要善于协商,不断改进协商形式。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几种会议(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等参加协商座谈会等。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政协还可以探索制造一些新的形式,如采用大范围讨论、小范围座谈、公开协商、内部沟通、情况通报会、充分听取会、听政会等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使协商活动更加生动活泼,卓有成效。
(三)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协商的范围丰富, 政治协商的内容。我认为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有效方针和决策,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重要的地方法规草案以外,还应包括重要人事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二、在民主监督方面:
(一)进一步树立监督的政治责任感。作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不仅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必要性、重要性,而且要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己任,以推动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为己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提意见,作批评,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的方式。除经常性的监督以外,还可以在政协内部办相关专委会牵头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事项或重点环节组织委员视察,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也可以分年度组织对部分重点部门或重点工作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还到有计划地方组织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整和检查等等。事实上,民主监督各种政治在基层政协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都非常有效。
(三)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民主监督合力。政协的民主监督可以与其他方面的监督相配合。我们要不断地推动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增强监督的效力,促进监督成果的转化。
(四)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监督要有利于大局,有利于发扬民主,有利于推动工作。对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政协都要认真整理,积极催办,及时向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并建立反馈考核机制,使委员的意见都有答复、有结果。
最后,就积极探索建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