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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我省应实施公务员“午餐禁酒令”,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3-18 10:15:24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不愿喝酒,但由于受“无酒不成席”、“感情深,一口闷”等观念的影响,往往身不由己,常常陷于酒中无法自拔。我们也知道,在目前的一切公务活动(行政项目审批、调研、开会等)中,为了联络感情,就得陪吃、陪喝。否则,很多事情就难以顺利办好。有的时候,主客双方都觉得喝酒是一种负担,可在“酒风看作风、无酒无诚意”等观念驱使下,只能硬着头皮喝酒、劝酒。有时候,一些领导中午要陪几桌客,常常一顿饭吃下来要两三个小时,挤占了大量工作时间;有的公务员经常是“济公上班”,面红耳赤。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公务员中午喝酒挤占工作时间,造成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丑态百出,影响政府形象,浪费政府钱财,损害干群关系,有百害而无一利。甚至还有的人抱着“无酒不成事”的想法,借机行贿受贿。如此看来,公务员喝酒误事,是一种既违法又违反道德的行为。
 
    也正是鉴于“酒”带来的巨大危害性,2003年,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其中有三条涉及“禁酒”。5年中,广大民警自觉遵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正如有的干警所说,“禁令同时也治了一批人的病,救了一批人的命,是对广大民警和家属的最大关爱”。
 
  因此,我省也应对公务员实行“午餐禁酒令”非常有必要。这样既省钱,又省时间,还有利于健康,保证公务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民服务。有的群众编了一句顺口溜:“禁酒好不好,干部都知道,办事效率高,群众心里笑。”
 
 当然,实行“午餐禁酒令”还得有配套措施:一要痛下决心,一抓到底,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二要有令必行,加强督查,严肃处理违规人员,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尤其要像公安部那样敢于动真格的,敢于碰硬,用铁的纪律、过硬的手段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三要开通网上和电话投诉,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务员队伍务实高效、廉洁奉公的形象。
 
    (作者: 许满意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衡阳市委主委、湖南省政协委员    董湘阳  农工党衡阳市委专职副主委、衡阳市政协常委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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