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医院诊所税费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3-08 09:46:44关于免征医院诊所税费的建议
农工党湘潭市委
一、减税免税大环境
2010年1月12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作出了应对经济危机、加快产业发展、增加人民收入、减轻税收负担、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讲话。为顺应党中央以民为本理念,让税收起到增加财政收入、调节经济杠杆的作用,同时,更应该是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措施,估计去年全年减免税费规模达5500亿元左右,相当于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8.3%,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而结构性减税措施在鼓励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出口、促进就业、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都在起着积极的作用。
众所周知在医务行业,各地的诊所、医院长期来一直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谋生存。虽然他们有些没有现代化的条件,但仍在竭尽所能为民众的健康服务。它们是显得那样的脆弱,担负责任是那样重大,尤其是这几年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更使它们举步维艰,诊所数量逐年减少。
二、免税政策落实不到位
2009年1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40号国务院令》正式生效,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已明确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该政策给诊所、医院带来了曙光,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可目前,温总理签署的540号国务院令生效至今已一年有余,但在我省的很多地方却根本没有落实到位。很多诊所、医院的负责人到现在甚至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和精神,税务部门仍在按一般的服务业标准缴纳高达7%左右的税收,这对医院、诊所的发展有很大的负面作用,同时也体现了我们的经济环境不宽松的状况。笔者曾去山东等其他省市调研,所在地均对医院、诊所实行免税。
三、建议立即免征税费
医院、诊所是公益事业,理应对其免征税费,但现状是只有部分医院、诊所享受免税,而大部分仍在征收。其中一些医院、诊所为了每年能减免一些税费而去托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造成了一些税务人员趁机吃、拿、卡、要,且现象日趋严重,本应依法免除的税费却变成关系网之间的利益分享。这为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医院、诊所对社会的公益性,他们正在为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应当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免税政策,让他们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发展事业、为民服务。
签于此,我们建议,我们应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的号召,立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40号令,免征医院、诊所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