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着力点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13 15:59:51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基本的纽带。大力加强社区建设,解决社区建设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探索社区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社区建设总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是城市社区的社会结构、服务对象等已发生变化,使其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信访矛盾突出,维稳压力大。二是城市社区管理职能不清。三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城市社区资源难以整合,社区建设经费严重不足。四是城市社区工作范畴不具体,工作忙于应付。五是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定性不公,待遇偏低,管理较乱,工作积极性不高。六是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较薄弱,党支部活动经费短缺。
我们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大社区”工作格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是社区建设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管理”工作平台,制定实施规划和具体方案,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尽量交由社区,以增强社区凝聚力;强化工作考核考评,将社区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记入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细化社区建设工作项目和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以增强社区战斗力;整合组织、综治和群众资源,开展基层党组织、平安和谐与文明礼仪共建,落实部门共建责任,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社区”工作格局,以增强社区的实际工作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管理实效。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实施各项管理行为,是社区建设的重点。要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社区居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方式,通过教育、疏导、说理、协商等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解决在社区;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机制,通过经常性排查和专项集中排查相结合,了解社会不稳定的根源,防止问题蔓延、势态扩大,防止小事吵大、大事吵炸,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三、针对重点人群,破解社区工作难点。重点人群管理,是社区建设日常工作中的难点。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掌握社区户籍人口,以社区为依托,以派出所为主管,建立外来人口备案制度,促进人口规范有序流动;加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开展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务管理。重点解决辍学生、流失生返校学习,加强对孤儿和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妥善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加强精神病残疾人员服务管理。在社区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强化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四、深化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职能。深化社区服务内涵,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职能,是社区建设的关键。要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建立社区内失业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等动态管理制度,提供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全面落实。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适宜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形式,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五、强化工作保障,夯实社区建设基础。人力、财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建设的保障。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增加社区承担社会维稳、防汛抗灾、卫生保洁等工作所需的经费投入,增加社区工作人员人头经费,区市财政预算可按照2-4万元的标准安排人头经费;加强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置和划分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有效发挥其自治、服务、管理、监督作用,严格按标准配置社区工作用房和社区公益性设施,并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业规划;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创新社区工作人才上挂下派锻炼、横向轮岗交流、脱产学习深造等培养机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评先、评优、公务员招考等方面向其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