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湘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13 15:54:00
湘江流域是我省的主要经济带,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据统计,流域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有毒有害的汞、镉、铬、铅、砷、氰化物和挥发酚占全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0%,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占全省相应水污染物排污总量的24.1%、68.7%、57.4%,严重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并威胁着流域近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主要表现有:污染企业多,工业废气中重金属排放量大,干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低,饮用水源水质不能全面达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量大,流域内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流域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现象十分普遍。湘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问题的主要成因有: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行业的粗放发展,流域整体上工业科学技术水平较落后,清洁生产和治理污染的能力低,对环境保护投入不足,使得湘江水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对饮用水源地安全影响严重,对水生态和渔业造成严重破坏,极大危害人体健康。我委通过对湘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现象的调查,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配套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完善《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配套的污染防治方案和方案实施的管理办法以及矿山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含重金属废气排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污染损害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修订《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健全相关技术规范。
进一步优化湘江流域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利用有限的空间资源,加快产业区域结构调整。按照“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优势产业”的思路,实施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本土大企业集团,积极引进行业龙头,支持区域骨干企业跨地域、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发展精深加工,延长有色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控制工业污染源
制定含重金属“三废”排放控制目录和排放标准,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气中铅、镉、砷、汞排放整治专项行动,建设含重金属三废控制技术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引导大型企业和重点排放企业积极采用世界先进技术装备,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高效益、低污染企业。
针对流域内的郴州、衡阳、湘潭、株洲、娄底5个市存在部分农村地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和赖以生存的耕地被重金属严重污染、居住区被采空随时有塌陷的危险等问题,必须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施环保移民等措施,以保障民生。加强保护农村地区尚没有受到重金属污染的饮用水源地,根据水源类型划定保护区,设置明确的标志牌。清除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严禁保护区内存在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任何活动,对农村居民现有水源地已被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建立干流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预警与应急体系,做到水质监测的常态化、规范化,保持一定的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重点围绕水质监测、信息报告、维护稳定等方面,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根据其主要成分及含量,有利用价值的,鼓励开展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逐步消化堆存量,对难以资源化的采取无害化填埋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置或覆土造林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对污染土壤治理,应根据土壤受重金属污染轻重,因地制宜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理对策,对不宜耕种但具备修复价值的中度污染耕地,采取客土换土、化学修复、生物修复、联合修复等综合治理手段进行试点示范,技术成熟后进行推广修复,对难以修复利用的重度污染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有关标准和规定,经法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
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污染减排和防治领域的技术优势,加快先进适用环保技术成果在我省的转化和应用,研发集成一批针对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应用性技术,重点开展与重金属污染治理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技术研究,包括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产业发展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综合研究、重金属污染物大尺度时空迁移转化规律研究、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及控制研究、长株潭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风险分析及控制研究,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安全保障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