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市场监管不能留“空档”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0-11 08:55:00衡阳市政协委员、农工党衡阳市委办公室赵志勋反映: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新一轮建房热潮正日益高涨,农村建筑市场也异常火热。但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建筑市场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以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主要变现为:一是施工资质缺乏。目前活跃在农村的建筑队,多数由几名木工、砖瓦工组成,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无施工资质和施工许可证,这是造成建筑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队伍素质偏低。农村建筑队的工人,大多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他们农忙时务农,农闲时施工,没有上岗证,多数看不懂图纸,凭经验施工。三是质量意识不高。一些农村施工队在施工前不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对施工质量没有明确要求;有的包工包料工程,包者为了牟取利润,偷工减料,更有甚者与不法建材商沆瀣一气,以次充好,将大量劣质建材用在农房建设上,致使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四是安全隐患较多。农村建筑队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的问题。有的不按规定给工人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在建筑工地上,工人不戴安全帽、不拉防护网、乱接电源线等违章操作现象随处可见。五是监管不够到位。对农村建筑市场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失于监督。许多农村建筑队在施工中,只与农民私订“口头协议”,没有正规的施工合同,工程结束时又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无人监督,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为此我建议:
各级政府尽快明确农村建筑市场的监管单位,赋予相应权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对施工队调查摸底,对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督促其按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通过整顿,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建筑市场,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农民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