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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不能留“空档”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0-11 08:51:00
 

农工党湖南省委委员、农工党衡阳市委主委、市物价局副局长许云生,衡阳市政协委员、农工党衡阳市委专职副主委陈其芳反映:食品卫生安全是全国老百姓谈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加强监管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新兴零售业连锁超市和大卖场逐渐成为了家庭采购食品的主要渠道。相对于其他渠道,连锁超市提供的食品在卫生、质量、安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由于管理不完善等原因,超市食品卫生也存在着较大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超市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在选择供应商时,往往以价格作为选择的重要标准,缺乏严格的审核,致使许多食品或原材料在进货的源头就存在着卫生隐患。对食品卫生相关设施投入不足,如冷柜最高层的温度往往达不到食品要求的低温,有些必须在冷库中存储的食品,大部分超市未能分门别类,无法避免交叉污染。由于成本问题,在卫生用具及消毒洗液方面的投入也不足。二是现场加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自制食品种类繁杂,多属于作坊式生产,其生产本身就容易引发食品卫生问题,如现场加工熟食制品的场地卫生状况不好,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欠缺,操作不规范;半成品、生鲜食品的保质期不清;冷藏条件不好;生、熟食品完全裸露等。卫生监督部门的数据显示,自制食品的投诉占整个超市食品投诉的70%以上。一些连锁超市为了降低损耗,往往将一些新鲜度不佳的生鲜食品作为原材料来现场加工制作食品。三是包装类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包装类食品标签标志不规范,部分食品卫生指标不合格,如有些矿泉水内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有些食品成分含量不合要求,有的伪造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四是散装食品卫生堪忧。超市里的散装食品像干果、糕点、糖果等,缺乏防尘覆盖,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顾客无法知道能保存多久。为此,我们慎重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针对超市食品卫生方面的相关条例,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更加详尽地利于加强对超市食品卫生的监管。

  二、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规范的常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进货中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志等监管,完善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等。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规损害消费者健康和权益的应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常对易污染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尽可能消除不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放心食品。

 四、建立食品安全明示制度。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所有超市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公众公布。对食品卫生状况好的超市,由政府相关部门发放卫生安全信得过单位并授牌,将其悬挂在超市的显著位置。同时超市应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测评,邀请食品专家、卫生监督员、食品厂商及顾客等,防范食品卫生供应、存放、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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