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基层农技人才培养工作建议的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1-08 10:26:00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农工党湖南省委委员徐庆国反映: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去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迅速转化为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大计在于建设一支过硬的农村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但目前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流失严重,农技人才转向择业非农化现象普遍,而且现有队伍年龄偏大,科技知识老化;还存在农技人员工作辛苦,生活环境状况较差,就业后待遇低,导致现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体系存在严重隐患。为尽快改变这种这种现状,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二是要加强和改进基层农技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打造一支特别过硬的基层农技推广生力军队伍。为此,建议:
1、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加强新型农民的科技培训
在县(市)、乡(镇)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农业主管行政部门承办具体日常工作的农民培训机构,统一规划和使用农民培训经费,统一实施农民培训工作。要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和比重,着重抓好农业技术培训,使农业劳动力普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特别抓好目前农村承担农业生产实际重任的中老年农民的培训,使他们成为种植业与养殖业致富能手。
2、推进农民农业科技培训体制和机制创新
一是整合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农民农业科技培训网络;二是要拓展农民科技培训途径,政府农业科技培训经费可采取公开招标,择优各种法人机构参与农民农业科技培训;采用以奖代补方法,对于取得农业科技培训实效的单位和农民进行奖励;农业科技培训内容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健全和完善岗位资格认证体系与劳动准入制度,坚持和完善“绿色证书”等制度,。四是从农业科技教育方面提出适应国情的直接补贴农民的做法,把农民农业培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范畴,对农民农业科技培训实行可免交相关税收费用或抵交相关税收费用,鼓励各种企业与业主资金及外资对农民农业科技培训资金的投入。
3、实行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免费高校学历教育
参照现有高等学校免费师范生政策,实行定向基层乡村农业推广岗位就业的农学类专业大学本科生免交学费政策,由省级财政补贴相应高校办学经费。
4、实行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招生制度改革
参照目前部分高校地质类专业提前单独招考的政策,对高校农学类专业实行由各高中推荐优秀高中生源,实行提前单独招考政策。
5、定向进行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
从现有乡村农业科技人员中选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年龄35岁以下、表现优秀的人员,通过必要的单独文化考试,公开公正择优录取进入高校进行专门的农学专业学历教育,由中央财政负担学费和部分生活费,学生毕业后回原籍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6、实施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再教育工程
从农民培训经费或省级公共财政经费中安排经费在高校开办专门的乡村基层农艺师和高级农艺师进修班,提高基层现有农技人员的科技文化水平。
7、改进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在将乡村基层农业科技事业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的基础上,建议今后乡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职称评定与晋升,不再对外语、论文与成果等作出专门要求,以在乡村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岗位工作年限和业绩为主要考评指标。另外,对于在乡村农业科技推广岗位已评定职称后异动非基层农技推广岗位或上调省、市、县农技推广部门工作,则应按现有农技人员要求重新进行职称评定,不再享受原有基层职称待遇,从而保证基层农技人才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