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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新一轮医改应从三方面入手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 时间:2013-01-08 10:21:00
 

农工党益阳市委刘毅反映:最近几年,党和政府从关心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高度重视医疗改革工作,组织多方面的专家制定了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医改事关重大、问题复杂,所提交的方案都难以定夺,为此,建议:

一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首要民生难题。

目前医改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和分歧,应坚持实事求是和注重实际的原则,不能异想天开就和“国际接轨”,也不能妄自菲薄不求进取,要从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大胆改革,积极进取。我们的医疗改革并不是十分困难的,没有象某些专家们认为的那么复杂,不能再往后拖了,应该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医改方案制定和审批的步伐。

关于医疗费用过高、群众无力支付的问题,按“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条件报销后,一些仍难支付医疗费用的特困患者,民政部门可采取贴息贷款的方式救济,待其康复后偿还。这样就不会再有患者因为支付不起医疗费用而停止治疗,这也是人本精神的重要体现。

二是要以公办医院为主导,但必须注重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政府在每个地级市、每个县原则上只办一所公立综合医院,每个乡(镇)办一所卫生院,防疫、妇幼保健、计生服务工作都归入卫生院管理,不再独立设置。政府在行政村按每千人口配一名乡村医生,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保留现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中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心血站可视情况独立设置,但急救中心没有必要独立设置,而只设立一个急救医疗指挥网络机构即可。

对于政府不再支持的原公立医院一律转为民办非营利医院,同时制定促进民办医院发展的法律,为民营资本投资民办非营利医院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也可允许民营资本投资营利医院,实行市场价格,但要照章纳税。

就目前讲,我们的医疗卫生设置机构太多太滥,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药品监督、计生服务等机构应合并为一个机构,执行全额事业单位政策。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卫生事业经费,也便于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使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同时也使县、乡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可罗雀的状况从机制上得到扭转。

三是因地制宜执行《执业医师法》,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就目前讲,我们的医疗从业人员队伍还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要,特别是乡村医生更是良莠不齐,很难达到从业要求。现在我们的县及县以下医院,持有执业医师证的人并不多,特别是乡(镇)和村医生,大约90%没有执业医师证,都属“非法行医”。就是我们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也有很多考取不到执业证。但这些基层医生,的确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实践经验或者专长,能够为基层群众健康服务。因此他认为应该因地制宜执行执业医师制度,借鉴上世纪80年代医生培养成长的办法,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试用期满一年后,经单位业务考核后,给予处方权,就具备了行医资格。因地制宜执行《执业医师法》可使原来“西医学中医”、“中医学西医”的工作得到法律许可,有利于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学有专长、学有所长、个人能力的发挥,还可缓解当前基层医疗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不是降低要求。

同时,由于《执业医师法》准入门槛过高过繁,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举证倒置和过高医疗事故赔偿,加之惧怕引起医疗纠纷,很多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多采取相对保守的治疗方法,医学探索受到制约。希望在新一轮医改方案制定过程中,考虑到上述一系列因素,修改和完善一些法律法规,给医务人员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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