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两会集体提案〕关于加强湖南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建议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 时间:2013-03-05 09:27:002011 年我国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 1.7亿,预计到 2020 年将增加到 2. 7 亿,约占人口总数的 17.6%,越来越多的老人住进养老机构,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及健康质量。为准确、全面地了解湖南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现状,我委通过对246所养老机构的走访和问卷调查,发现目前我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人员素质低,年龄性别结构不甚合理:年龄偏大的女性占了90%以上,男性只占不到10%,学历层次以小学初中为主,基本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2、工资待遇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正式编制的仅占17.48%,月收入平均1200元左右,近半数养老机构未为护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流动性大,严重缺乏工作热情,服务水平较低。
3、社会地位低,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紧缺: 许多人认为养老护理工作就是端屎端尿伺候人,是一项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即使进城务工人员也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
4、职业方向不明,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目前省内仅1所高校开办了养老护理专业,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举步维艰,即使是现在专职养老护理人员中,多数人也仅接受了一些简单、短期的老年护理培训,无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无法满足养老护理需要。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提高认识,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提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之中,各地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人事业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兴办各种规模、各种类型、各种服务模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2、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初次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并实行每年年检。二是大力实施“免费培养养老护理专业大学生”计划,通过提高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鼓励高校加强学科建设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不定期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3、保障劳动权益,稳定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省政府可出台相关地方政策,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的职称评定标准,逐步建立职称晋升激励机制,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必须与养老护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帮助养老护理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精神文化生活,稳定心、留住人,切实维护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4、强化正面宣传,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国家和地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惠民政策法规和措施,积极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养老护理工作,彻底消除对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歧视,努力树立“养老护理工作同样光荣”的价值观念。全省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尊老敬老评选活动,不断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教育成效,继续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示范点活动,不断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步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