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工党中央《关于积极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3-04-24 16:38:00各市(县)委:
现将农工党中央《关于积极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发动广大党员捐款、捐物,并按照要求做好捐款、捐物的统计、交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积极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积极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
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工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里氏7.0级强烈地震,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迅速赶赴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当前,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等工作正在高效有序展开。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下发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7号),对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出进一步部署安排,要求未经批准暂不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按此项通知精神,农工党中央对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以下部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工党中央号召各级组织和全体农工党党员,立即行动起来,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发挥我党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人才优势,积极支援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二、农工党四川省委会要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大力动员身处灾区的农工党党员以各种方式投入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
三、农工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但原则上不要自行前往灾区,主要是积极筹募救灾资金,为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做贡献。根据灾情情况,各级组织和党员的捐赠提倡以资金为主,以适应灾区救援、灾后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的需要。近日的紧急救援捐款可用邮局汇款的方式直接寄至农工党四川省委会,汇款时请注明“援助芦山灾区”。用于灾后重建的捐款,我党中央已要求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可经我党中央办公厅与其联系。
捐赠的物资和装备,要提前做好与灾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由有关部门有组织地运往灾区。
四、接到本通知后,各省级组织要立即转发至所属地市级组织,确保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
有关捐款捐物的事项,以及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建议,可直接与农工党四川省委会联系。
各省级组织要做好所属组织和党员对地震灾区捐赠情况的统计工作,将捐赠资金数目、物品清单、捐赠者及所在单位等资料统计后一并上报中央,以便汇总。
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白丝街33号,邮编:610017,联系人:席跃红,联系电话:028-82820687;
农工党中央办公厅“四川芦山抗震救灾捐款”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10-84111517。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