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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省委党刊网站发表文章发放稿酬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处 作者: 时间:2014-02-28 10:40:00各市委、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的力度,调动干部职工的投稿积极性,弘扬正能量。经2014年1月6日省委机关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省委党刊、网站发表的文章发放稿酬,现对稿件质量、稿酬标准和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稿件质量要求
(一)各类来稿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等一切后果将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二)稿件应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省党员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组织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工作经验,弘扬主旋律。
二、稿酬发放标准
(一)省委党刊。在省委主办的刊物《农工湘讯》发表的,1500字以内的每篇50元,1500字以上的每篇100元,文苑杂谈栏目中的新、古体诗词一律每篇50元。
(二)省委网站。1500字以内的每篇30元,1500字以上的每篇50元。
属一稿多用的,按最高一级标准发放。
三、稿酬发放方式
(一)省委宣传处负责每年1月对上一年度的稿费进行统计、造表、发放。
(二)以各市委、省直各支部、机关各处室为单位统一到省委机关宣传处领取。
该制度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