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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筱兰-城镇化进程中要避免“非市民”边缘化问题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 时间:2014-04-02 11:25:00

农工党郴州市委办公室主任、郴州市北湖区政协委员黄筱兰反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重视“非市民”边缘化问题,目前,受城乡分割以及户籍制度约束,大量农村进城人员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人口,但并没有同等享受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人员,这类农业转移人口,并非真正市民,我们称之为“非市民”。旧型城镇化实行城市偏向政策,社会矛盾加剧,“非市民”边缘化问题凸显,严重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因此,实现人的城镇化,还要重视和避免“非市民”边缘化问题的出现。

一、城镇化进程中“非市民”边缘化的成因和弊端

1?城镇化的快速推动。城镇发展速度较快,加速了农民市民化的转变。这已成为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为例,2005年城镇化率为53?95%2012年为61?96%,按照市、区《“十二五”规划》的要求,2015年,该区城镇化率要达到70%,大幅超过省、市平均水平。加上撤乡并镇,一部分农民就地变为市民,但仍是农村户口,在身份上还是农民,从而成为“非市民”。同时,2012年我市制定的《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区域规划(2011-2030)》涵盖了苏仙区所有的乡镇、街道,是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发展的核心区域。城镇化逐步吞并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农民“市民化”是形势所迫。

2?文化素质比较低。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教育结构单一,导致农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就业技能相对欠缺。近年来,在教育方面,从政府到家庭,城市的投入均比农村要大,农村的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年轻、有能力的教师大多往城市挤,新教师不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造成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差异。

3?就业难,收入低。“非市民”由农民转化而来,文化素质较低,影响就业竞争力。而且一部分“非市民”特别是年青一代好高骛远,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进入城市后,嫌苦怕累,不能踏踏实实地工作。另外,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总是想方设法压低无技能人员的工资。

4?政策制度不完善。一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城镇化率的计算上,农业转移人口是市民,在户籍上却还是农民,没有与城镇化同步发展。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非市民”未被纳入城市社保体系,未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教育存在二元结构,子女不能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没有形成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存在差距,没有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基层民主制度不完善。无法参与村民代表大会,也与城市基层民主制度隔离。由于没有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使之在遭受侵权时往往选择极端的方法解决,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二、避免“非市民”边缘化的建议

1.?要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首先应科学规划,避免盲目地推进农民市民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其次要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居民。可以将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的业主、小企业家、稳定工作者一次性转为城市人口。

2.  政府要承担户籍改革的成本。加大公共投入,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1.?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使“非市民”成为“真市民”,政府要把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列入保障房建设规划,与城镇低收入群体并轨。

2.?要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首先,要改善社会生态。应加快放开城镇户籍限制,使“非市民”在接受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与城镇常住人口同等对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重视对“非市民”劳动技能培训与推荐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进行分期分类培训。

3.  完善政治参与制度。以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社区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农业转移人口的政治身份,赋予他们参与选举、被选举、监督、被监督等公民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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