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蒋秋桃-建议改进和加强汽车号牌管理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 时间:2014-04-02 11:21:00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反映:汽车是现代化生活的重要标志,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生产与消费市场突飞猛进,从2010年起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稳定在1800万至2000万辆间,稳居全球冠军。
汽车牌照具有财产性识别标志功能,汽车牌照号码类似于公民的身份证号码,汽车牌照作为一个识别性的财产标志,承载着以下三个主要功能:一是财产标志功能,二是被识别功能,三是方便交通安全管理功能。我国的汽车牌照号码经历了86式、92式和02式等好几次变更,当前全国使用的汽车牌照号码就是2007年颁布的标准款式。我国政府对汽车牌照号码的每一次变更都有其历史原因,比如最新的2007年款式就是为了扩展号码源而颁布的,因为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原有的号码数量已经不够用了。然而,我国现行的汽车牌照号码编排方式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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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号GA36-2007)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嫌疑。牌照号码作为一个识别标志招牌,按照法律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能使用外国文字或者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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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码以中文、英文、数字混合编排,不利于识辨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有的牌照号码只能识辨该车辆属于哪一个省份,对于车主的具体属地则较难识辨。如:湘G.12345,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普通百姓能知道这辆车是湖南省的,而英文G代表哪一个地区则比较难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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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码采用中、英文与数字夹杂编排拗口难读,有些号码大部分人都难以顺溜读出,且部分英文字母如I、O不能用,减少了号码源。如:湘J.G1J1T,即便是学习过英文的人也很难顺溜发音,更别说没学过英文的人了,如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估计报警的人要口吃半天才能讲清;又如湘B、SB、NB、LB、MB、JB、JJ等等,都与部分贬义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相同,由于存在理解歧义,一般人在申报牌照时都难以接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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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牌号码与民用车牌没有分设,不利于公务用车管理,群众意见较大。
为此,建议: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取消牌照号码编排使用英文字母的做法,改为采用中文与数字混合编排的方式。
2、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重新规定车牌号码归属地与财产所有人居住地一致。考虑到我国地域广、人口多的特点,为方便管理和便于识别,建议新标准中采用“省/直辖市+市+区/县+车号”的编排方式重新编号,其中“省/直辖市、市”采用汉字简称或缩写,“区/县”从00到99编排,“车号”从00000到99999编排,这样每一个市辖“区/县”的号码源就有100x100,000=10,000,000个,这个数字还只对小型汽车使用,因为我国的标准已规定客车、大型货车、特种车辆的牌照使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以北京为例,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每一个区有一千万辆小汽车;再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现有6个区和3个县,只需要从00到36就可以安排370万辆小型汽车,如果长沙市发展到1000万人口规模、按平均每3人一辆小型汽车,牌照号码也足够使用。
3、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重新规定车辆牌照尺寸与布局方式。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号GA36-2007)标准规定蓝牌和黑牌是:(长x宽)440mm×140mm,据我们对各类小型汽车牌照的悬挂处仔细测量,蓝牌和黑牌完全可以把牌照标准尺寸放大到:(长x宽)500mm×160mm,那么牌照的布局可以用三分布局样式满足各地的车牌号码,详见以下图样:
湘 |
99999 |
长沙.09 |
或
京 |
99999 |
朝阳.06 |
4、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将普通民用车辆与公务车辆号牌分设并取消黑牌。原有标准对小汽车只规定了蓝牌和黑牌的底色及其字体颜色,没有单独设置公务车辆的牌照颜色,不利于社会公众监督公务车的使用。因此,在修改新标准时要对公务车牌照单独设置,建议采用白底红字将公务车进行单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