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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政协全会省委集体提案】关于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予以减免的建议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 时间:2016-01-25 08:28:00
 

近年来,我省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随之而来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厂采用焚烧发电及水泥窑协同处理工艺尚不足5%90%以上仍采用卫生填埋,卫生填埋占地面积大且占地时间长,不利于土地资源再利用,并且填埋过程中会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城市生活垃圾作为一种潜在的能源,通过资源化技术加以有效处理、利用,不仅能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而且可缓解全球资源短缺矛盾,从而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理(减容90%以上,减量85%以上)是资源化最成熟可行的方法,但在我省全面推广实施面临着现实难题。根据焚烧发电工艺特点,只有规模达到400吨以上的地区,才能基本保证规模效益和经济效益。我省除地级市和少数县级市、县城外,各地垃圾产生规模一般维持在100-300/日,自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效益不足,难以确保科学规范运营。因此,生活垃圾处理必须走区域统筹的路子,市县区域统筹共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协同处理厂。一方面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避免盲目投资,客观减少重复建设方面资源浪费;一方面有效解决富余垃圾出路及部分电厂产能闲置问题,做到资源合理分配,提高运营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有利于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督,降低环保风险,减少群体事件发生。

生活垃圾区域统筹是解决“垃圾围城”的民生工程,但由于各市县区垃圾量普遍偏低,有些市县垃圾产生量甚至不足100吨,如将垃圾运送到临近市县去处理,除了需支付垃圾处理费外,高速公路通行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将很大程度上制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协同处理区域统筹的推进。目前,为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广东省、贵州省已经先后免除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为加快解决我省“垃圾围城”,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协同处理区域统筹,降低建设成本,形成规模效益,建议尽快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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