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仕斌委员】关于整合“森林公安”和“环保执法”职能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1-26 10:47:00在2016年年的“两会”上,湖南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张家界市委主委、张家界市政协副主席覃仕斌提交一份题为《关于整合“森林公安”和“环保执法”职能的建议》的提案。
覃仕斌委员在提案中指出,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而警醒的中国环保工作始于1989年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历经25年,其成绩有目共睹,但“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过度开采开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涛声依旧”。究其原因,除了意识不足、投入不够、技术不强等因素外,治污不力首当其冲。
纵观中国改革历程,借鉴“森林公安”经验改革环保执法体制不失为践行“二山”理论,扭转环保执法软弱的新举措。
正式建制于1984年的中国“森林公安”在制止滥砍滥伐、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爱林护林自觉意识的增强,中国“森林公安”走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任务和使命喜忧参半,喜的是中国林业成果显著,执法案件逐年下降,忧的是“森林公安”资源闲置,少数基层警局案件为零。
为实现中国环保优先发展和行政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整合职能相似的“森林公安”和“环保执法”职能,刻不容缓。为此,建议如下:
一、整体划转。事随人走,将原来隶属于林业部门的“森林公安”及其职能整体划归环保部门,打造中国“环保公安”,此改革既没损害林业工作,又充实了“森林公安”职能,既没增加财政负担又优化了环保执法体制,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稳步实施。首先修改政策法律,国家调整公安部、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机构职能,修定和完善《森林法》、《环保法》等有关“森林公安”职能划出和转入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消除法律障碍,然后实施人财物交接和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