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霞委员〕完善公立医院实行零加成药品制度的建议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1-16 09:44:002017年湖南省两会上,省政协常委刘慧霞向大会提交《完善公立医院实行零加成药品制度的建议》:
从2016年元月一日开始,全国公立医院推行了药品零加成制度,已经实行了一年时间,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负差价的药品销售,存在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一、药品零差价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不完善之处
医改之前,医院购进、销售药品允许在购进价的基础上上浮15%进行销售,即15%的加成率。从去年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零加成)后即药品的购进价与医院的销售价相同。而国家同时推出了8+1+1的补偿政策,即80%药品损失的利润由增加诊疗费(挂号费、护理、手术等)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经济运行管理、提高效益补偿,而剩下的10%由地方财政补贴。以一家湖南省最大的公立医院这种模式运行一年后的情况来看,通过这种补偿的方式远远没有达到基本持平的程度:1、诊疗费只补偿了利润损失的50%,而地方财政因为该医院属于卫生部属医院而不予补偿,一年下来损失达到两亿元人民币。2、因为该政策的出台没有考虑到药品从厂家到医院销售过程中还有诸多的其他影响因素:比如药品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医院药品发放和采购人员的收入来源、医院药品的放置保存房屋、水电、人力等费用。实际上是一种负数的药品销售状态,是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造成了相当大的不良影响。
二、对于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一方面应兑现补偿10%的相关承诺,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以便保证医改政策的继续深入和落实。
2、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征求懂得医院的药品管理的专家和业务型干部,将以上各种客观的因素考虑进去,制定合理的政策。
3、从源头上查找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价格的指定是医院以外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所决定的。
4、政府在提高诊疗费等方面进一步给予相对应的政策支持,是医院能够得以正常运转。
5、增设药事服务费项目,用于补偿向患者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如处方调配费、咨询审查经费、单剂量分包成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