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田地 时间:2021-01-25 17:29:42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1年要“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农工党湖南省委会经调研发现,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在GDP主导下的政治激励制度,外加官员的债务偿还周期与任期的不一致,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在任期不需要承担偿还本期举债的责任,于是通过大量举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刺激GDP高速增长的方式来谋取政绩成为地方支付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2、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不够透明。在我们的调研中也发现,省财政厅在其官网中特别设置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专题,但2019年的政府债务数据迟迟未予公布的事实。我们在调研过程中查询各地级市政府官网也很难找到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数据信息。
3、化债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部分地方政府领导在庞大的存量债务压力与巨大的化债行政压力的双重推动下,会铤而走险,运用手中的行政权力采用违规甚至违法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这种现象在省内某些负债率较高的地区亦有发生。
4、用行政手段粗暴干预经济活动。我省某地级市政府要求辖区内的银行对政府平台公司的贷款主动采取降息、延期、续贷或借新还旧等措施,对不配合政府化解债务的银行采取相关惩治措施。这种企图通过行政手段粗暴地干涉民事法律关系以达到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目的,这只会适得其反,更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5、因合同违约或行政违法带来的赔偿责任。据调研了解,我省某区政府2019的财政总收入才20多个亿,由于合同违约和行政违法酿成的两个诉讼就可能产生5个亿的债务,占比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是该区政府难以承受的。
为此,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
1、全面清理核实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形债务情况。各级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清理核实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形债务情况,并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定期、全面地向社会公开。
2、严格执行规模限额管理,将政府隐性债务纳入管理范围。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严防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控制政府负债建设行为,坚持量入为出,对负债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本级财政部门对建设规模、筹资渠道、成本收益和偿债资金来源等作评审论证,坚决杜绝盲目、违规举债,保证举借债务都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3、全面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规定。财政部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担保规定,明确市州县政府只能通过省政府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举债,地方政府不得以文件、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通过企事业单位或融资平台公司等违法违规方式举债。
4、加强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向市场化运营转型,将政府隐性债务做到显性化。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进行分类处理。依法依规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禁以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名义逃废责任。
5、抓好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财政部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财务监管。
6、严格落实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决策、举借、管理、使用、偿还等债务管理各全过程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范围和追究办法,强化责任倒查机制,谁举债谁负责,政府债务问题问责终身。
7、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要以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重要实施依据,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项目全阶段、全流程决策合法合规。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提供法治保障。保障政府的化债政策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