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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关于加强与改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的建议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君豪 时间:2021-01-25 17:48:27

 

近年来,湖南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明显,但不同县(区、市)财政投入极不均衡,农业农村生产数字化水平亟待提升。

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在建议中阐述了我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1、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发展认识不到位

在推进各地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方面未形成成熟的顶层设计方案,各地处于单打独斗,自行其是的状态。各地在实践中常将农业农村装备化、机械化与数字化划等号,农业农村数据服务及安全意识不强,资源统筹不足,动力机制缺乏。

2、数字农业农村共建共享机制不健全

目前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薄弱,数字经济在农业农村中的占比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及城市。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数字农业农村支持力度有限,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投资实力。各地各类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功能还处于各自分别应用状态,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协同共建共享机制不健全。

3、数字(据)农业农村技术标准不一致

数字(据)农业农村技术应用缺少标准,一是由于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涉及农业生产、经济、人文、自然、农作物、农资产品等诸多信息,存在着获取困难、应用成本高的问题;二是平台系统多,标准少,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三是非结构化、非关系化新型结构数据的不断出现,使其分析与应用处理面临重大挑战;四是数字农业农村单项技术研发比较成熟,全产业链信息贯通、集成的较少。

4、数字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尚滞后

农业农村生产环节的农业物联网、数字智能化控制装备、动植物生长模型和农业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核心技术相对落后,农业物联网产品和设备还未实现大规模量产,数字农业农村技术应用深度不够。

5、数字农业农村技术人才极缺乏

目前从事农业农村的大部分人呈“老龄化”状态,复合型数字化人才的缺乏更是普遍现象,导致对数字化系统构建、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能力欠缺。

6、数字农业农村区域水平不平衡

湖南洞庭湖区一带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其农业农村数字化水平相对较高,而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差距较大。

为此,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增进数字农业农村新认知

各级地方政府党委政府应把数字农业农村作为数字经济的优先行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尽快编制出台《湖南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等方案。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新媒体、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宣传。

2、推进共建共享,统筹农业农村数字“新基建”

明确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共同配合本级政府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统筹整合利用目前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涉农信息及各类数字农业农村服务应用系统,推进基层农业农村综合数字化服务。

3、明晰应用权责,健全数字(据)技术法规及标准

制定“数字农业农村技术与数据使用协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相关问题的立法与执法力度,明晰农业农村数据应用权责,健全技术及数据标准。

4、加快研发转化,推动数字核心技术原创新

对数字农业农村技术研发予以重点支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助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工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5、创新培训体制,造就数字农业农村新队伍

加强数字农业农村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造就数字农业农村跨界复合型人才队伍。各农业高校除了开设“智慧农业”等学科外,还应积极发展符合区域农业农村发展特色的差异化数字技术培育,尝试联合办学、社会办学等新型教育模式。

6、协同区域发展,创建数字农业融资新模式

优化与整合农业农村项目资金,形成“政策集中定、指标一起下、资金集中管、发放与监督管理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模式、社会资本投入模式。对数字化农产品的补贴政策进行优化,实施稳定的价格制度、最低价格保护制度、差价补贴制度、信贷支持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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