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农工党湖南省委员会>履职建言>建言献策

【聚焦两会】汪志红代表:关于加大医保基金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权重的建议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胡鹏 时间:2021-01-28 23:24:56

省大人代表、农工党党员、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汪志红介绍说,2020年,医保基金在年初进行的分配方案中,一些地区的医保基金在2019年的基础上,对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有些地区对住院费用实行总额打包,一些地区的打包总额较2019年有明显减少,以常德市鼎城区来说:全区公立医院打包住院费用较2019年减少3600多万元,其中36个乡(镇、场)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血防医院减少住院费用1000万元,平均每个基层医院机构较上年住院费用减少10-18%,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一部分地方因受住院费用的限制,出现了拒诊拒收病人的情形。由于业务下降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十分艰难,不但连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更谈不上医疗服务环境的改善,更无从说起业务的发展,应该说越是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正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生存危机。为了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的作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的需求,加大医保基金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权重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重大。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卫生行政和医疗预防工作为一体,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开展卫生运动,培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有开展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医疗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和卫生行政管理,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  的重要环节,也是直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因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兴衰关系到医疗体制改革和医保政策落实的成败。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有限。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一类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理应全额预算、差额保障,但由多种原因保障有限。主要资金来源有三项:公卫资金、综合改革经费和业务收入,在职人员人头经费和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没有固定来源。公卫资金和综合改革经费扣除成本后没有多少结余,解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待遇主要是靠业务发展。今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和医保资金总额打包的限制,部分单位业务收入下滑,入不敷出,生存异常艰难。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环境堪忧。一方面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发展一定程度上存在“拉客抢生意”的情况。同时老百姓无论大病小病都喜欢往大医院跑,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难。另一方面,外部环境不优,主要表现在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标准过严,如在查处住院病人在不在床的标准上,医保部门以检查时在不在床为唯一标准。农村大部分住院病人都是老年人和慢性病,由于离家近,来去方便,一般情况下打完吊水就回家了,查床时时有不在床的情况发生。卫生院(中心)没有什么强制手段,除了宣传政策外别无他法。因此受处罚的情况也经常发生,一家卫生院去年以来被查10余次,处罚金额10万元以上。同时还有其他一些监管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

因此针对以上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1、合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权重。医保基金缴费标准由过去几十元涨至目前280元,国家的相应配套资金也大幅上涨,每年医保基金总额不断增加,按照“取之于民,用之用民”的原则,医保部门应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合理分配好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占比,并适当考虑当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生存发展问题,加大一定的权重,且保持每年适当的增长幅度,确保来卫生院(中心)就诊的病人应诊尽诊、应收尽收、应报尽报。

2、医保基金的分配使用原则中必须落实国家制定的“分级诊疗”政策,将90%疾病的诊疗不出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也能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

3、客观制定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标准,应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制定住院病人在不在床等检查标准,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严爱相济,重批评教育、整改落实,情处罚拒付、停止协议。对恶意套取医保基金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4、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医保部门要联合乡镇、街道和卫建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要宣传医保政策的好处,医保基金的适用范围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等老百姓关心的内容,真正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国家医保政策全面落实,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精彩专题
  • 农工党湘潭市一医院支部组织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观影活动

  • 农工党郴州市桂阳活动组赴邓华故居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 最新推荐
    热点排行

    版权所有: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70号 邮编:410007 联系电话:0731—88880686
    湘ICP备05019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