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宋奎代表建议:推广儿童意外伤害全民预防教育及现场救治技术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君豪 时间:2021-01-28 23:46:01儿童健康关系国家的未来发展,意外伤害(非故意伤害)是指因各种意外事故导致的人体损伤,是一种突发事件,其伤害主要原因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儿童意外伤害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是15岁以下儿童的首位死因。据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发布的《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全球每年约有83万名18岁以下儿童死于意外伤害,也就是说每天都会有 2,000 多个家庭因非故意伤害或所谓的“意外事故”失去孩子而破碎。在我国,每年有超20万名0~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致残。据国家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儿童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总量26.1%,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快速增加。这些伤害在给家庭带来毁灭性灾难的同时,亦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也容易导致极端情绪的出现,造成社会不稳定。
湖南省人大代表、湘西州人民医院血液内科主任宋奎介绍说,在我国,常见儿童意外伤害类型主要有:跌落,溺亡事故,交通事故,误食药物引起中毒和校车事故等。通常,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且1~6岁为意外伤害高发年龄。在城市以车祸为主,农村以溺水为主;南方以溺水、窒息、车祸居多,而北方则以窒息、中毒、车祸较多。
影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因素比较复杂多样,主要有社会经济因素、家庭学校因素和儿童个体因素三个方面。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也存在差异,如我国儿童农村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就高于城市。家庭因素在儿童伤害的发生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大多数儿童意外伤害都是发生在自己家中,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的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月收入、对儿童监护情况等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其孩子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学龄儿童意外伤害约有10%~25%发生在校园或学校周围,其中体育运动伤占半数以上。另外,儿童的年龄和性别亦是重要影响因素,不同性别和年龄段的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有较大差异,伤害的种类也存在明显差别。
然而,这些伤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因而,应根据我省儿童意外伤害不同类型和广泛存在的危险行为因素探讨系统、完善的伤害预防模式,在不同人群中广泛开展伤害干预,可以降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比如:我们可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及管理,家长是儿童的监护人,加强对家长特别是郊区家长的儿童安全意识教育,这是减少意外伤害的有效措施。儿童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如当事者具有救护、自救的知识,能冷静、沉着、迅速地采取急救措施,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争取时间,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儿童伤残和死亡。
因此,探索一种多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对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的长期有效机制,对于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十分必要,值得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事实上,如我们所在地区,湘西州人民医院作为公立三甲综合医院,已成立儿童伤害防护培训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在学校、单位进行培训宣讲,进行系统地儿童意外伤害全民预防教育及现场救治技术推广,如:常见意外伤害预防和急救处理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对儿童意外伤害知识全民知晓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为此,宋奎建议:
1.卫健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儿童意外伤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
2.在有条件的医疗单位成立相关培训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对单位、社区、学校等做好对儿童意外伤害现场救治措施的培训。做好培训后回访,评价培训效果。
3.尽量争取出台相关条例,明确责任、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做好儿童意外伤害全民预防教育及现场救治技术推广的上层设计。
4.设立专项资金、项目或课题,用于儿童意外伤害全民预防教育及现场救治技术推广,包括:儿童意外伤害情况的调研,心肺复苏模型的材料费、资料费、宣传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