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徐庆国委员:关于加强与改进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的建议
文章来源:王瑾 作者:宣传处 时间:2022-01-15 12:06:08
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进行了精细部署并指出:“乡村振兴要靠人才、靠资源。要着力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大计在于建设一支过硬的乡村人才队伍,但是,目前乡村新型职业农民总量不足,年轻后备力量缺乏,人才流失严重;现有人才队伍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上缺少系统教育培训,知识老化;并且,由于乡村工作环境艰苦、待遇较低,高校毕业生大多不愿去乡村工作,乡村人才严重“青黄不接”。为此,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参政议政专家委员会主任、湖南农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徐庆国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切实加强乡村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指出“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要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振兴乡村离不开坚强有力的乡村党组织,特别是我国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及行政组织人员为兼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尤其重要。各级党委及政府应切实担负职责,重点培养和吸纳乡村大学毕业生、“乡贤”人士、回乡村各类专业人才,充实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及行政“两委”班子。
2、着力畅通乡村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改革现有乡(镇)公务员招录与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及专业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学历、年龄、政治面貌及籍贯等条件;积极扩大面向乡村免费师范生、基层农技与水利等行业的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开展“雁归兴乡”返乡创业推进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家、创业者或者农村老党员、老干部等,积极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引导原籍企业家、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以投资兴业、援建项目、助学助教、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实施鼓励乡村企业自主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允许“合伙人”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项目开发等优先权,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并在科技、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给予适度的倾斜,为乡村引才做好制度和政策安排。
3、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积极扩大在职乡村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提升培养计划;要充分利用各地高校及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村成人学校开展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培训;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乡村本土人才走出家门与外界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到发达地区和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定期组织乡村人才集中培训,进行政策、实用科技知识的理论辅导,提高乡土人才的知识素养和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村本土人才。
4、构建人才服务乡村的分类激励机制。除支持市场主体下乡回乡创业外,应制定规定性、激励性、考核性措施相结合的鼓励专业人才、党政人才下乡村服务政策,对于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下乡服务,与职称评定、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等相挂钩,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兼薪;对于党政干部、公职人员下乡任职,与干部交流、职务晋升、工资套改、体检休假等相挂钩,尤其注重提拔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的干部。
5、构建为乡村提供智力服务的激励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引导智力下乡,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才为乡村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产品流通服务等;畅通各界人士报效家乡的渠道;推动城市高层次人才“上山下乡”。
6、实行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乡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外语、论文及获奖成果等条件限制,侧重考察乡村工作年限及实绩;县级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聘用到乡村单位工作,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基层急需人才,自愿到乡村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