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练伟委员:关于推动我省专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田地 时间:2022-01-17 20:40:23
由于升学的压力,网络游戏的盛行,隔代的培养等各种原因,目前社会上有大量沉迷游戏、早恋叛逆、厌学弃学、出现心理疾病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孩子,而且数量还在逐年递增。据统计,湖南省今年1到11月涉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5000多名,行政违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10000多名。这一特殊群体普通学校、家长难以管教,公安部门有时也无能为力,但流向社会后又会滋生新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专业的矫正教育学校为其提供成人成才教育。
2021年6月1日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并把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上升到国家高度,彰显了国家意志,明确规定了专门学校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专门教育的层级责任。但当前我国专门学校入行门槛较低,大多是民办学校,没有统一标准,一些非专业的不规范办学更是让这个行业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所以很多家长对专门教育学校迫切需要,却又不敢贸然选择。
当前专门学校及专门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属性及主管部门不明确。专门学校属性有公办专门教育学校,民办专门教育学校,民办专门教育培训学校,还有部分民办培训学校。主管单位有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专门教育行政管理中心及多部门联合管理等。二是办学不规范。没有统一办学理念,办学模式,管理流程;没有统一教学内容和教材;没有明确招生对象;没有送读机制。特别是“双减”政策出台后,很多培训学校迫于转型为专门教育,更是让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三是缺乏专业师资。由于专门教育的特殊性,对教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非常高,加上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全年无寒暑假节假日,导致很难招到专业优秀的老师。四是民办专门教育学校没有学籍。进行矫正教育的学生,原学校都要求人籍不能分离,学籍问题成了孩子接受矫正教育的拦路虎。一些学生还没有达到矫正效果,就不得不返回原学校就读。五是运营成本过高。专门教育学校因行业的特殊性,运营成本很高,所以学费收费较贵。但很多需要矫正的未成年人恰恰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困难家庭子女,这些家庭因为费用问题条件受限,只能对专门教育望而却步。
今年11月省公安厅牵头对各地州市进行平安建设考评工作时强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文件和省里考评的要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特别是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应该全部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但据数据显示,目前仍有高达90%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流向社会,远没有达到应送尽送、应管尽管的目标,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和平安社会、法治社会建设。加大专门学校及专门教育建设力度,做好问题少年的矫正教育已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湖南省政协委员练伟建议:
一、建立联动工作网格,加快专门教育高质量发展步伐。专门学校对促进社会稳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岳阳市春雷专门学校为例,该校自2004年创办以来,共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9000余名,极大地减轻了普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建议省委、省政府将我省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和综治考评体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由教育、民政、财政、人社、政法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明确职责,统一专门学校办学模式、教学内容及管理流程,加快我省专门教育高质量发展步伐。
二、规范专门学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专门学校社会功能。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依法规范专门学校招生和入学程序。一是明确招生对象。建议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二是规范入学程序。建议对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向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划转,以便解决学籍等程序问题。另一方面,青少年的很多不良行为和抑郁等心理问题密切相关。专门学校在教育管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方面,有着师资、场地等优势,特别是在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管理等方面有着普通学校难以企及的经验。可以指导专门学校和普通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通过沟通交流树立专门学校的形象,引导社会消除对这群特殊群体的歧视,解除家长和学生本人的后顾之忧和抵触情绪。
三、保障专门学校运营经费,构建专门教育保障、监管工作体系。专门学校“分级预防、提前干预”的思路能实现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进行教育矫治、监管保护,如果运营得当甚至能达到“办好一所专门学校,可以少建一座监狱”的效果。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考察、论证,从政策、师资、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专门学校建设力度,全力支持专门学校改进办学条件、配齐教师队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专门学校的监管力度,确保专门教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防微杜渐挽救“问题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