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童巧珍委员:建议完善“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考核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君豪 时间:2022-01-18 15:55:19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以下简称个占比)是指来源法核算的卫生总费用中,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它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反映个人卫生费用负担高或低,进而反映卫生筹资公平性程度的指标。
2018年、2019年,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州层面、县市区层面卫生总费用核算全覆盖。2021年,“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列入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行动的考核指标,体现了“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标志着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进入新阶段。但从目前各地情况看,个占比考核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各地市对个占比的指标要求一刀切
中央考核各省市区2020年的指标是25%。我省对各市州的指标均是25%,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定的考核同样是25%,没有考虑历史和区域特点。
2.错将目标值当成了完成值
2020年,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比27.7%(《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对各省市区的考核指标设定25%,应该只是预期性目标值,绝不是要求各地必须完成的目标值。初步核算结果表明,我省2020年个占比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30%以下),但离25%有一定差距。
3.部分市州片面追求省内排名
部分市州过分强调排名,只有排在前几名或保持往年排名的,才能考核合格,不扣分,否则,就要减分,影响地方或部门的整体绩效。
为此,湖南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中医药大学基层委员会主委、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国家中药材体系食用百合龙山综合试验站站长童巧珍建议:
1.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回修近年核算结果
为消除人口总量因素干扰,建议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回修核算结果。从卫生总费用核算实际时间出发,省级层面回修十年(2010—2019年),市州层面回修两年(2018—2019年)。核算结果数据更新后,省级层面由省卫健委以书面公函报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市州层面的数据则作为历史基数,作为研究分析和考核的历史数据。
2.分类考核与累进考核相结合
个占比考核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干扰因素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切忌一刀切。对2020年实行采取分类考核办法,将全省14个市州分为三类,以全省的实际完成值作为中位数,以目标值(25%)作为理想值,市州实际完成值达≦25%,为A类(即为优秀),≦中位数、>25%,为B类(即为良好),≧中位数,为C类(即为合格)。卫生总费用核算技术团队分类发布,但不进行排名。
2021年及其以后各年的考核,在分类基础上,加上累进考核,即年度递进速度好于全省均速,可以进一类核定。如C类地方,个占比结果仍在C类,假如年度递进速度好于全省均速,考核结果可认定为B类。B类地区以此类推。
市州对县市区的考核,则以市州的实际完成值为中位数,考核办法与省考核市州相同。
3.市辖区取消考核
市辖区,如长沙市岳麓区、开福区等,不少部门的数据与市级部门捆绑在一起,市相关部门难以将数据分割到每一个区。数据收集有局限,导致核算结果不精确,失去了考核的意义,故建议“区”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