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汪志红代表: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力度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田地 时间:2022-01-19 08:39:442021年12月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明确,持续深化人事编制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有序就医等数十项监测评价二级指标。在通知中明确提出2022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在这之前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在省内,2021年4月21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9月9日,在《实施意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基础上,湖南在全国率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路径,启动条件需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医药费用结构及增长情况、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机构运行状况、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等多种因素确定,并具体提出了需满足的三个条件和五个不得上调医疗服务价格约束条件。
目前医疗现状:一直以来,在原有的医疗体制下,各级医疗机构是一种“以药养医“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医疗服务收入的不足依靠药品、耗材的加价、二次议价来补充,这一方面让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不能通过医疗服务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了回扣等腐败形为。近年来,国家开始实施药品、耗材等的集中带量采购,很好的压制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的情况,但另一方面,使得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就提到了很迫切的地位。如果在药品、耗材价格大幅下调的同时,不能同时调高医疗服务价格以填补药品、耗材价格下调所带来的空间,在目前政府投入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生存将会较为困难,要实现优质高效的发展就更难了。
研究三明医改,堵住“以药补医”的老路,只是三明医改的突破口,其真正的改革目标是要腾笼换“医”——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消除医院医生逐利冲动,促进公立医院良性发展。三明医改在整治流通领域价格虚高的药品耗材后。又将治药控费结余的医保基金绝大比例用于腾笼换“医”, 将降价腾出空间的80%用于调整技术服务价格,提高的技术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明先后9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实行医务人员全员目标年薪制等,大幅提升其薪酬水平,让医院和医生不靠“开发”病人,医生不拿回扣、不开大处方也能有合理的收入。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为此,省大人代表、农工党党员、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汪志红建议:
一、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之时,首先组织专业人员要对现行的医疗服务目录进行一个大的梳理,对于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进步已开展但未纳入服务目录的项目要根据实际开展的情况予以补充纳入。
二、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要根据现实物价水平,投入的隐性成本和显性成本,合理评估,要考虑到各级医疗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要加快服务价格的提升幅度和力度。建议成立由物价、会计、医院临床专技人员等专业人员参加的评估组,合理评估每一项目的成本,合理的利润率,依据实际评估结果制定出真实反映出实际医疗服务成本的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