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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关于创新农村养老与医疗深度合作机制的建议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王家璐 时间:2023-01-16 19:33:25

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湖南省委会提交了关于创新农村养老与医疗深度合作机制的集体提案。

农村养老是我省老龄事业的关键和薄弱环节,据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和17.72%,比例明显高于城市,我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郴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常住人口的34.2%,衡阳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常住人口的31.9%。农工党湖南省委会调研发现,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供给有限,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农村养老“医养结合”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支撑有限,医养结合政策保障不足。目前医养结合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还处于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阶段,农村尚未涉及,可持续、多主体供给的农村养老资金投入有限,农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推进困难。

二是医养分离,闲置医疗资源利用不足。由于农村交通条件改善,农民对医疗服务要求提高以及医保总额费用包干政策等原因,部分乡镇卫生院出现病人减少、资源闲置等现象,2021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60.88%,与上年相比下降3.86个百分点,但医疗和养老互相独立,闲置资源难以有效利用。

三是机制受限,服务主体参与热情不高。农村老年人慢性病、保健咨询、康复疗养等医疗服务经济收益比较低,部分医疗机构受各地绩效总额限制,医生为农村养老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工作量增加但收入不增加,导致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

四是共享不畅,医养信息对接困难。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数据分别归属在不同部门,数据质量、标准不统一,跨部门数据衔接使用还存在困难。

为进一步创新推进农村养老与医疗深度合作机制,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

一、建立农村医养结合政策与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出台我省《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细则》,同时将家庭病床服务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行“全民缴费+财政补贴+医保统筹基金+福彩公益金补助+社会捐助”的多方共担资金筹措机制。二是省级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明确农村医养服务的投入,建立对农村医养服务的长效投入机制。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优惠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医养服务市场,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如土地置换带动农村医养产业建设等。

二、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融通。一是消除农村养老和医疗卫生多头管理局面,实现农村“医养一体”养老模式。二是鼓励乡镇卫生院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增加养老服务职能,将多余病床转为老年养护、安宁疗护床位,最大力度解决农村养老床位不够和医疗服务能力弱的问题。三是鼓励村级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托通过托管、协议服务等方式与农村幸福院、乡镇敬老院试点“共建”,为农村老年人健康养老实现托底保障。

三、建立与农村养老相适应的医疗服务激励机制。一是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薪酬机制,激发基层医务人员为农村养老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医护人员开展驻点或巡回服务。二是鼓励和引导执业医师开展非诊疗服务。三是将居家养老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保障人群,提高对农村老年人的签约服务质量,建立以农村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

四、建设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农村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利用好信息共享平台为居家失能、半失能人员等农村养老特殊群体设置“一键通村医”功能,实现“医疗到家”。三是探索开展与信息共享平台相结合的居家智能和健康监测技术,为农村居家养老者提供普惠性“智慧改造”,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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