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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的建议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王家璐 时间:2024-01-23 15:09:37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近年来,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有效途径,基层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乡村善治推进乡村振兴,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性、推广价值的典型和经验。

农工党湖南省委会调研发现,乡村治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村两委换届后,选了一批年富力强的班子成员,部分班子及主要领导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团结带领班子的能力,谋划引领发展、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等还有待加强。此外,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和待遇低等原因,村干部岗位对年轻和能力较强的人才吸引力弱,造成村级组织引不来人、留不住人。

、村民自治意识还有待加强不少村民对自身的乡村治理主体地位认知模糊,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以及维护村集体利益的意愿淡漠、能力不足,很难发挥自主理事作用。有的乡村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摆偏了村民的主体地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只是一句空话,村民自治成了“村委会自治”。

村级协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多。各类协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大部分村的村级协会组织如红白理事会、卫生协会、道德评议会等牌子较全,但作用发挥不多,有的甚至应付检查式的拉队伍、扯旗子。

进一步探索完善乡村治理有效途径,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

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拓宽选人用人范围注重在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科技示范带头人及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村干部。二是着力培养村后备干部。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后备力量信息库,确保每个村常态储备2-3名后备力量,加强传帮带,保持村干部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持续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加强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带领群众振兴乡村的能力。四是在激励机制上寻求突破。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干部的力度,持续下沉人员编制,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相关待遇,建立村干部社会保障机制,建立薪酬增长机制和纳入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发挥村民治理主体作用。一是尊重村民的主体性,充分借助村组会议、微信群、意见栏等举措,激发村民的表达和参与意愿,增强村民议事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民意归集处理回应渠道,真正让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监督评议。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保障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让村民充分参与村庄规划设计、低保户确定、宅基地分配等事,让村民自己“说事、议事、办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完善筹资筹劳工作机制和财政奖补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批示精神,不再对农村所有建设和事务大包大揽,鼓励通过政府补一点、农民和村集体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发扬村民主人翁精神,提高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治理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进一步发挥村级各类组织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乡贤作用选任政治觉悟高、组织能力强、热心村内事务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乡贤担任村级协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乡贤在威望、资历、经验、资源、人脉等优势,让乡贤化身纠纷处理“调解员”、乡风文明“引导员”、决策建议“智囊团”、公益慈善“志愿者”等,为农村基层自治注入新力量。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完善基础建设,保障相关经费,定期开展工作,协助村支委好村内事务,提升农村基层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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