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王芬委员:关于给予医院对吸烟行为的处罚权建议
文章来源:宣传处 作者:胡鹏 时间:2024-01-26 11:51:39在湖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委员、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王芬呼吁:目前,许多国家的医院都禁止在医院范围内吸烟。吸烟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数字显示,全世界每年因吸烟死亡的人数高达600万,即平均每6秒钟有1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吸烟者中将会有一半因吸烟提早死亡;因二手烟暴露所造成的非吸烟者年死亡人数约为60万。吸烟这一行为,严重影响医院空气质量,也影响病人和医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然而,目前在中国,医院往往没有足够的权力对吸烟这一行为作出处罚。
医院担负着为病人开展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救治运输等任务。因为其特殊性,吸烟这一行为产生很大的危害:
1、禁烟是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健康的体现。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和社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社会关注度高,在医院内吸烟严重影响医院整体形象。
2、吸烟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危害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尤其对某些脆弱人群如儿童、老人、孕妇、哮喘患者的影响很大。吸入烟草烟雾会刺激病人的呼吸系统,加重呼吸道疾病的症状,也别是心脏病和肺癌患者可能因此病情加重,同时影响在院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导致医疗费用和社会成本的增加。
3、为了救治需要,医疗机构中许多科室、部门会存有一定量的危化品,病区临床也存有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吸烟行为是导致医疗事故的诱因之一,烟灰和烟头可能导致医院火灾。比如在2023年9月12日14时,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发生火灾,经调查,医院物业公司员工杨某在住院部9楼西南侧的空调机房内抽烟,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乱扔,导致周边可燃物起火燃烧。
4、医院相对人口密集,一旦出现消防火灾或其他突发应急问题,就诊病患者群体在开展自救和进行疏散、救助方面,困难更大。
医院应当加强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助于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减少吸二手烟对医护人员和患者造成的身心危害,避免患者病情加重,同时提升医院的环境质量,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保持医院清洁,为患者营造舒适的就医环境,提供专业治理康复场所。同时,在医院禁烟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为其他机关、团体等及社会大众树立榜样,促进更多“无烟单位”的建立和完善。
因此,王芬委员建议赋予医院适当的处罚权,以更好地执行禁烟规定,减少吸烟对病人和职工的危害,同时也杜绝因吸烟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可以包括:
1. 给予医院对违规吸烟的病人和访问者开出小额罚款的权力。罚款数额应适中,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不会过重。
2. 如果病人和访问者拒不支付罚款或多次违规,医院可以拒绝继续为他们提供非紧急医疗服务。
3. 对于吸烟的医院雇员,可以考虑从工资中扣除罚款或采取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
4. 医院可以公布处罚情况,对违规者实施一定的社会通报,以加强惩戒效果。
5. 处罚所得可以用于医院的公益事业,比如改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