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
文章来源:参政议政处 作者:王家璐 时间:2024-01-27 17:33:26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农工党湖南省委会提交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的集体提案。
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2021年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已超过1亿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议题。农工党湖南省委会调研发现,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式难以达到环保要求,多数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开展实质工作,农村居民垃圾分类主体意识暂未形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生活垃圾规范处理率不足,垃圾分类工作滞后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普遍存在设施不足、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部分未纳入城乡一体化收运体系的村镇生活垃圾未得到规范化处理。许多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村镇采用就地简易填埋或简易焚烧进行处置,这类设施无法达到环保要求,规范处理率明显不足。农村居民缺乏对垃圾处理重要性的认识也导致该项工作的推进受阻。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工作通常由村民自发组织或由乡镇政府管理,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和监督。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仍然缺位,分类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终端处理设施等尚未配备到位,“先分后混”也是普遍现象。经济和交通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启动。
二、分布式处理技术水平不高
现有的分布式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小规模清洁焚烧、热解气化及热解与焚烧组合技术。低温热解气化技术能产生燃料油、燃料碳等产品,但该技术一次性投资高,不适应于村镇分布式处理,热解副产品成分复杂,难以找到利用出口。高温热解气化技术可连续稳定地处理各种生活垃圾,但该技术总体设备造价和运行成本高、资源化水平低,难以适应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因此,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布式处理技术总体上仍不成熟。
三、缺乏高效可持续运营模式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和配套财政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地区采用乡绅捐款、居民自筹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探索,总体上缺乏高效可持续运营模式。公共财政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支持力度微乎其微,由于没有较为显著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且在没有政府相关产业政策激励的状况下,几乎没有社会资金流入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直接相关产业中。
为此,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和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
通过细化垃圾管理法律条例,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管理立法,使垃圾治理过程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和分类的工作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采取强有力的监督与奖惩措施,用制度规范和奖惩办法约束和规范垃圾分类治理主体的行为。针对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个人都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与奖惩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环节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提高准入门槛,推广高水平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
提高分布式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环境准入门槛,加强技术和设备环保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通过提供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广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环保性能好的高水平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通过政府组织培训班和科研立项,推动高水平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高水平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村居民对这些装备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制定小规模分布式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排放标准、处理效率、设备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营
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相关的产业或项目领域,以保障垃圾处理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制定切合实际的量化最低收费制度,建立和完善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政府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保证垃圾处理企业的实现微利运行,从源头补助和效益开发等两头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动力不足的问题,推动农村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营。